1 项目背景
XXJH-JG04-77(泾河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基地)地块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片区湖滨三路以北、泾河五街以东、崇文新街以南、泾河四街以西,总用地面积为17408m2。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隶属于泾河新城崇文镇摆渡村。现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A35),目前该地块未进行开挖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据此,本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情形,已完成了土地用途变更并已发放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变更前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按上述法规政策要求须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 场地概况
调查地块(XXJH-JG04-77),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片区湖滨三路以北、泾河五街以东、崇文新街以南、泾河四街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54′50.89″,N34°30′30.14″,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7408m2,原用途为农用地,隶属于泾河新城崇文镇摆渡村。现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A35)。
3 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业农村局、泾河新城崇文镇摆渡村村民等部门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 报告调查结果
经本次调查,调查场地XXJH-JG04-77(泾河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基地)截至2022年3月11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厂,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发现没有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迹象;灌溉水源以自建机井井水为主,无污灌情况;地块无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不属于农业部门确认的有污染土地;根据周边企业资料分析,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经过一阶段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A35)利用。
报告名称:XXJH-JG04-77(泾河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陕西京禾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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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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