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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桦林天成项目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2-09-23 12:09

1、项目背景

白桦林天成项目建设用地(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市经开区尚林路南侧、草滩二路西侧、尚稷路北侧、草滩三路东侧,总用地面积为80898.18平方米(121.347亩),调查范围为80898.18平方米(121.347亩)。

该地块2008年前为西安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总公司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农作物。2008120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安市经开区2008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陕政土批〔2008174号),该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20200803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规划条件书,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20091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拍卖出让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121.34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市资源字〔2020436号)。西安经发天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并于2020114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20201228日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于建设白桦林天成项目;于20220331日取得白桦林天成一期、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于20210324日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20220817日现场踏勘时,白桦林天成一期项目已开始施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2、场地概况

白桦林天成项目建设用地位于西安市经开区尚林路南侧、草滩二路西侧、尚稷路北侧、草滩三路东侧,总用地面积为80898.18平方米(121.347亩),调查范围为80898.18平方米(121.347亩),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08.89547°,N34.35356°。

3、工作方案

本次调查开始时间为20220802日,经过现场详细勘察、资料收集、报告编制等工作程序后完成最终调查报告,各工作时间节点描述如下:

120220802日,单位接受委托,成立白桦林天成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小组;

220220803-20220816日,调查人员进行初步历史影像调查及资料收集,明确该项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重点;

320220817-20220819日,调查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依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资料补充收集;

420220822-20220920日,调查人员对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判断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同时进行调查报告编制;

520220921日,调查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未调查清楚的情况进一步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问,并进行详细调查,同时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

620220922-20220926日,完成报告内容校对审核工作,提交了调查送审稿报告

4、报告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无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该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除液氨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西安经发天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说明: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人:祝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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